星期五, 11月 24, 2006

打機比不上看書?

在當時用了數個月儲起了的錢,姑注一擲,成件事又購想至計劃到執行足足半年多的時間,結果,如願以償,在數過月前成功買下一部即將成為歷史的PS2 回來。

到今天,屈指一算,結果是本也打不了回來。回想起來,總打機的次數不超過十次。
而每次也不超過三小時。(你他媽的知道有個這樣的兒子真是三生有幸。是佛學所說:數生積來的褔。)

計算過(我最喜愛這樣作計算),
三小時/打機十次/機的成本是1300大元

結果每小時打機的費用是 :

43.3hr/dollars

你會用43.3元打一小時將近過時的ps 2 ?(我想連ps 3也不值這個價錢,出名吸血鬼利王的好友錢某也不會開天殺價似的已43.3一小時的價錢收取我在他家打機時的昂貴費用)


但現在縱使血本無歸,我也不願為此放在我的ps 2(不是因為ps3 的推出令我打ps2 的欲望大大下降)

只是現在有時間的話拿起本書來看一看,好比拿起手制打機更吸引。

從過程中
無可否認,就算是再有興趣的書也及不上打更悶的遊戲所獲得的快感。

但結果上,
就算打爆了更難打更精彩的遊戲,卻也比不上你從更悶的書獲取了比平常人多的知識所得來的滿足感。

沒錯,是快感和滿足感的一場角力。


書本帶給知識,知識卻令你變得聰明。


從兩性的角度來看,
男性吸引的地方莫過於女性對你有一種深不見底的感覺。

膚淺的說句,
為溝女的,何必把時間打發在挑選禮物,接上下班,出入跟隨(她只會覺得你煩擾),
倒不如多看兩本書好過吧。踏入二十歲打後,作為男人,就讓你的女人在朋輩之間加多一點自豪感,多一點籌碼吧。

我記起陶傑一篇專欄的大約內容:「女人一生中有四項逃不過的比試,當女人在十五二十歲時,她們在學校時會同窗爭艷鬥麗,即是「鬥樣靚」。當女人在二十至三十歲時,她們在公司時會拿自己的男人跟同事比較,即是鬥「老公勁」。當女人在四十五至五十歲時,他們在麻將桌上會拿自己的兒女跟師奶比較,即是「鬥仔叻」。當女人到了七老八十時,他們便會在茶樓上拿自己的孫跟茶客比較,即是「鬥孫多」.」綜觀而言, 一場是用自己作籌碼而戰,其餘三場是拿別人作籌碼而戰。

從社會角度來看,
究竟社會上能包容到一個"好卻廢"的人多些or一個"衰但叻"人的多些?

結果是,
寧當一個衰人,也莫讓自己變成一個廢人。
叻人的叻足夠有餘掩蓋一個衰人的衰。
好人的好是不能夠掩蓋一個廢人的廢。

真可惜,這個世界,""是死罪來的。
SO pretend to be smart


for me , i choosing knowledge.

5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但一粒星的好人..閃過一百粒星的叻人...
being genuine is ever better than pretending sth..

匿名 說...

究竟社會上能包容到一個"好卻廢"的人多些or一個"衰但叻"人的多些?

如果係"衰又廢"既人又點?

匿名 說...

"for me, i choosing knowledge"

please beware what you have typed before you declare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you and "knowledge"

Anyway, you choose reading as a tools to enrich yourself, that's always a good idea.

I hope, you could tell me "for me, i choosing knowledge" in proper grammer one day...although, it is your trade-mark...at the time being...

匿名 說...

這故事教會了我, 三思而後行, 不然代價比原價更大, 更無謂

匿名 說...

衰但叻的人